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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核總務處文稿及一般性案件。
二、本處綜合性業務之處理。
三、本處各組間業務之協調事項。
四、各項會議報告資料之審核、編排、彙整。
五、行事曆之編排彙整。
六、處務會議之處理。
七、本處有關資料之填報及提供。
八、一百萬元至五百萬元之採購及工程招標及驗收之主持業務。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