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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120日臺教資()字第1100007345A號函及內政部消防署110114日消署預字第1100500057號函辦理。

二、邇來發生多起校園火災案件,業經該署統計分析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引起之頻率最高,尤其電器產品造成之火災,火災分析請詳見附件。

三、請各師長同仁、同學平時應落實用火用電之管理及日常火源之檢查,定期汰換老舊電線及電器設備,強化防火管理措施;並協助分享電器使用及明火使用安全等正確觀念,以降低火災發生機率,本處每年4月及10月定期辦理教職員工自衛消防編組演練,請踴躍參與進行火災相關訓練及演練。

四、平時使用電氣產品,記住五不一沒有口訣,用電不過載、電線不綑綁、插頭不污損、插頭不用不插、周圍不放可燃物,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買不用,如有常跳電、異常燒焦味,請儘速通知專業水電廠商進行檢修。

五、相關檢查紀錄,請自行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