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校控空間分配管理及收費要點(以下稱本要點)第4點規定:「本空間可供申請時,由總務處公告於電子公布欄及總務處網頁,有需求之申請人,應於期限內檢具申請表送總務處彙整後提本校校園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並依進駐人數、設備、計畫規模及經費額度等分配之,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列席說明。」同要點第6點規定:「本空間使用費,以每年每平方公尺二千五百元計算收費,儲藏室則以五折計收」。
二、本次可供申請空間原為9間,經更新後計7間,有意申請者,請於本(113)年11月20日(三)前檢附已完成核章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總務處審核,以利後續提校園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
三、檢附本要點、本校校控空間可供申請一覽表(如欲查看現場請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洽詢資產組,分機3182)及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