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財物、勞務採購業務。
二、逾壹萬伍仟元之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相關業務。
三、壹萬伍仟元以下之集中採購案件代下訂單。
四、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請購核銷事宜。
五、技工、工友人事差勤休假登記。
六、協辦公開招標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財物、勞務採購業務。
二、逾壹萬伍仟元之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相關業務。
三、壹萬伍仟元以下之集中採購案件代下訂單。
四、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請購核銷事宜。
五、技工、工友人事差勤休假登記。
六、協辦公開招標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